近年来,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真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按照《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登记管理,清理注销了一批不合规培训机构。截止2025年10月22日,经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审核同意,全市167家机构取得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并录入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
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
一、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学生和家长在选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时,请查看机构是否持有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发放的《办学审核同意书》,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缴费前要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费、权利义务等内容,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缴费不超过3个月时间跨度或60课时且单次缴费不得超过5000元,缴费后应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请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相关资料,避免可能出现的退费纠纷和风险。
三、进行网上交费购课。请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下载地址:https://xwpx.eduyun.cn/或在手机应用市场/应用商店/App Store中搜索校外培训家长端)实名制进行选课、缴费、消课,切勿把学费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如您发现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有违规培训行为,请向属地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禹州市:825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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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27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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