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政策解读 >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许昌零距离》宣传 事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许昌最新发文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6-07-11 09:26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7月10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许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原《许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办法》分总则、交存、使用、资金管理、附则共五章三十二条,重点修订以下内容:

1.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双过半”业主同意即可使用维修资金,降低使用表决门槛

本次修订逐项梳理条款,从名称表述、属性定义、交存范围、表决比例等方面进行调整,与《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重点是将“双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修改为“双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双过半业主同意”,大幅度降低业主使用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将有效缓解维修资金使用难现象。

2.明确应急使用不需表决可立即组织维修,解决业主“急、难、险”烦心事

明确维修资金应急维修的申请主体、使用流程,弥补了原《办法》的缺失。当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屋面外墙渗漏、电梯消防故障、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需立即维修等情况,可由申请主体报街道办事处现场查验后立即组织实施维修,维修完毕后进行公示。这种采取事前不用表决、事后公示的应急使用程序,打破传统流程的时间枷锁,解决市民急难愁盼问题。

3.建立合力共管新模式,升级便民服务

将受理申请、现场查看等辖区内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辅助性工作交由魏都区、示范区、经开区、东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助办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实现就近办理,方便群众。

4.拓宽资金使用范围,助力城市更新

新增维修资金可用于老旧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增设,推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小区整体品质;新增维修资金可用于探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可以提升应急响应效率,发挥规模效应,降低维修成本。(来源:许昌广播电视台《许昌零距离》)

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