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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6-01-27 17: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及河南省关于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81.5元提高至92.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87元提高至92.5元。

加强服务保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行补贴标准调整,在标准变更前及时处理系统中补贴审核认定、停发、续发、补发等各项工作。加强与残联、财政等部门沟通,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做到线上线下发放一致。

加强动态管理。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严格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与殡葬火化、卫生健康死亡人口、公安人口等数据比对,确保将符合享受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停发补贴并做减员处理。

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残联加强沟通,通过发放政策告知书、入户走访、电话等形式,积极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帮助残疾人及监护人知晓政策申领补贴,为新纳入低保、新办证残疾人及时发送提醒信息。

据统计,截至2026年1月,全市共有27060人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9837人次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11.2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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