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观念,全力抓实抓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把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履行核与辐射、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采取“领导+专家”检查模式,坚持县级领导带头、专家指导、一岗双责、人人负责,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环保设施、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涉危废辐射等行业企业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态环境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健全防范化解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努力将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成灾之前;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保持常备不懈,对突发或疑似突发环境事件,保持高度敏锐性,确保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响应手册,参加反恐应急、环境应急等各类演练34次,指导全市339家环境风险企业完成预案备案,对20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评估报告进行质量审核。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领域全面排查,推动62家涉铝灰产废企业问题整改,打击涉危废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夯实生态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