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许昌县组织县教体、药监等部门人员对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对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硬件设施、制作加工、制度建设等方面及校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出具督查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个承包户,并逐户发放食品安全告知书,督促承包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张贴,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截至目前,共出动车辆16台次、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65家,下发监督意见书65份,当场处罚18家,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65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量化分级6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