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过程监管。将发布信息、接受报名、抽取评委、开标评标工作分区进行,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和评委专家分区工作,大大减少了人为干预的可能性;二是强化监督渠道。在招投标活动中,邀请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参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同时开辟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三是强化公开渠道。招投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和《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予以发布,充分将招投标信息公开化、扩大化,使得招投标信息的受众不断增加,努力营造“公开、公平、阳光、透明”招投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