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同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工作责任体系。三是搞好排查调处。组织人社、住建、公安、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建筑、餐饮、厂矿、加工制造等行业走访排查。至目前,已排查用人单位63家,涉及职工1.33万人;走访联系22家,协调处理存在拖欠工资行为企业3家,涉及职工21人,解决拖欠工资13.5万元。四是畅通受理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及时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五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监控和保障金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