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学校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二是在11月底前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品安全集中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成。三是鼓励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积极引进先进规范的知名餐饮服务公司托管、经营学校食堂,杜绝唯利是图的层层转包行为。四是严格学校食堂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得向学生供餐。五是加强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管理,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信誉度、食品安全风险度进行分级,加强食堂监管。六是实行学校领导轮流陪餐、定期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开放等制度,邀请学生家长或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评议学校食堂,不断提高学校食堂内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