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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三强化”健全农村“三资”监督机制

【信息来源:许昌县政府【作者:【信息时间:2013-11-08 10: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强化民主监督。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实行按月公开,集体重大事项随时公开,保障农民群众对农村财务的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督。二是强化部门监督。农业、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意见强烈的村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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