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对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煤矿、铁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及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迅速进行督导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逐项建立监管档案,严格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督导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企业修订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应急预案,抓好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准备,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迅速有序、安全有效地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