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涉农项目建设及上级补助资金审计中,应采取自上而下的审计方式,重点检查、评价项目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提出规范转移支付、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二是要通过检查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滞留闲置、损失浪费、虚报冒领等问题,重点检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农民利益受损的问题。三是特别关注那些在立项、建设和后期管护三个环节上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力,导致国有资产闲置、损毁、流失、效益低下等问题,注意“抓大不放小”,对已发现的重大问题抓住不放,查深查透,一抓到底;对小疑点做到不忽视、不轻视,采取顺藤摸瓜、线索倒查的措施,牵出背后隐藏的问题。四是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同时,注重整改,跟踪问效。围绕问题纠正、责任追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促进所查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