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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式启动

【信息来源:许昌县政府【作者:【信息时间:2013-04-15 11: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规定,每户农民、农场职工年度可享受补贴购置大型农机(不含农具)1台,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享受补贴大型农机(不含农具)5台,超过上限的需报市农机局、财政局审定。补贴机具的重点为玉米收获机械、深耕整地机械和红薯、花生种植收获机械。对购置玉米收获机械和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优先补贴,应补尽补。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获割台分别补贴。玉米籽粒收割机不列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按照农业部和省农机局规定标准执行,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办理程序为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农民个人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领取填写申请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对购机申请进行核实,确认补贴资格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发给购机者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对象持补贴指标通知书到供货单位购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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