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烟花爆竹联席会议,要求公安、安监、供销、质监、城管、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的安全工作。二是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管理实施方案,对全县零售经营网点的布设原则、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和总体数量进行明确,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进行严格审批。同时要求严禁异地经营、串巷经营、一证多摊经营。三是举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负责人培训班,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负责人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