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依据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控制能力、食品质量状况和诚信记录等情况把企业划分为常规监管、重点监管两个等级,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二是实行许可证有效期告知制度,对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在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告知提示,避免超期未换证现象发生。三是完善涉嫌违法信息流转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及时处置涉嫌违法行为信息。四是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加强与上级和其他监管部门的配合,做到风险信息共享。五是完善监管信息汇总上报制度,对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积累的日常监管信息,做好监管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六是建立突发食品安全风险处置制度,强化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上级检查中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从严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