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投资决策的审查。审查项目决策是否遵循规划研究,后设计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关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赞成损失浪费的行为。二是突出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的审查。审查财政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有无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多报、虚列支出等问题。三是突出项目实施方面的审查。检查项目是否严格实行工程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是否严格按规划设计进行施工,有无降低工程质量、擅自增减面积,着重把好质量关。四是突出项目投资效益的审查。合理评估项目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注重提示体制、机制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所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