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委、纪委有关《通知》要求,许昌县自7月20日至11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目的是全面清理部分乡镇存在的重复保、骗保,不符合条件、购置小汽车、多套房产人员、做生意人员参加低保、死亡不及时取消现象,使低保工作真正“阳光、公平、公正”。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县民政局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各乡镇自查自纠。认真梳理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以来,农村低保拨付、发放、管理的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查,入户率达到100%,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人,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坚决清退;二是集中检查阶段。先由各乡镇组织所辖村进行交叉检查,然后县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各乡(镇)进行交叉检查。互查中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调查,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直接查办;三是集中整改。对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