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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接受市级考核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0-12-03 17: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25日,许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考核组到我县就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副县长师小宏陪同。

 

考核组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成员单位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公安局等单位就各自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作了发言。

 

十年来该县按照“两规划”既定的目标任务,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得到落实,妇女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参与社会发展的层面不断提升;儿童的各项权益得到了保障,成长环境也不断趋好,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在实施过程中该县采取部门联动,重点宣传,提高了“两规划”的知晓率,形成了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共识。针对“两规划”中的重点、难点指标,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进行宣传;为加深对“两规划”知识的理解,加大“两规划”的实施力度,组织各成员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工作的发展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运用法律、行政手段推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扩大妇女的社会保障覆盖面,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对农村中小学生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本杜绝了因性别因素造成的义务教育阶段女童失学,切实保障女性适龄学生的受教育权、发展权,义务教育全面普及。有重点、分步骤地采取执行“母亲安全”项目等多种措施,为妇女儿童提供以人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推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提高与改善。深化普法教育,逐步建立健全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和妇女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加大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对弱势妇女儿童实施社会援助活动,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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