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组织部门在委托审计项目时,选择一些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掌管财、物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坚持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关口前移,突出抓好任中审计。
二是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机制。针对不同单位、不同性质的问题,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督促整改,加大督促整改的力度,提高整改效果,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以及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整改。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整改制度化。坚持经济责任审计联合进点和结果通报制度。逐步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增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