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和生猪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全县所有猪肉产品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与14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生猪屠宰企业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活猪进场验收制度》、《不合格生猪产品无公害化处理制度》和《生猪产品购销台帐》,对违反操作规程和肉品检验规章的企业下发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三是建立生猪屠宰管理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监督违法行为。至目前,该县已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3个,收缴销毁注水肉170余公斤,取缔活猪灌水窝点1个,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定点场出场肉品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