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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禹州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8-19 08: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党的十八大以来,禹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多层次、多领域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十年来,禹州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保持基本同步,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一、十八大以来禹州市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禹州市作为综合实力百强县,坚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总基调,经济活力不断增强。2012-2021年,禹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由2012年的403.4亿元上升到2021年的903.8亿元,年均增长8.4%。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为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创造了条件。十年来,禹州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012年的19860元、10207元增加到2021年的37574元、22219元,年均增长分别为7.6%、8.9%。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二)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2021年禹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19元,与2012年相比,分别增长118.2%、14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012年至2021年分别为12.7%、10.3%、9.4%、8.9%、7%、9%、8.4%、7.8%、1.6%、6.4%,年均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012年-2021年分别为13%、12%、10.2%、8.8%、7.5%、8.5%、8.9%、9.4%、6.3%、8.8%,年均增长8.9%。数据表明,十八大以来,禹州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

(三)居民收入与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2021年,禹州市地区生产总值9038261万元,比2012年终增长了121.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0898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943769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753594万元,与2012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4%、70.9%、319.5%,第三产业的增速明显较高。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与经济结构的优化,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利环境与有力支持。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经营净收入与财产净收入相对快速增长,比2012年分别增长6.3倍与3.1倍。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由2012年的3765.2元增长到2021年的8818.3元,十年间增长了1.34倍;转移净收入相对增速较大,由2012年的213元增长到2021年的6113.1元,2021年比2012年增长了27.7倍。党的十八大以来,禹州市坚持新发展理念,共享发展惠及民生,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持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企业人员离退休金和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金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多次上调,医保报销范围逐步扩大,各项鼓励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政策陆续出台,均对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

禹州市始终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快于城镇。从城乡居民收入比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逐年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21年,禹州市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2年的1.95到2021年下降为1.69,呈逐年缩小态势。

二、城乡居民消费提质升级,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一)农村消费增速大于城镇,乡村振兴效果显现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为居民消费质量的提高创造了条件,十年来,共同富裕步伐加快,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坚持农业发展优先,全面脱贫后,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农村人均消费增长也同步快于城镇,农村释放了更为广大的消费潜力,成为维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2021年禹州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461.3 元,比2012年增长40.56%,年均增长3.8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89.2元,比2012年增长209.66%,年均增长率达13.38%。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比自2012年的2.71下降到了2021年的1.23,城乡消费差距大幅度减小。

(二)住房条件明显改善,配套设施不断优化

随着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居民对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善的需求更加强烈,居民居住支出占份额最大,且保持较高速增长态势。2021年禹州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支出为4052.4元,较2012年的854.4元增长3198元,累计增长274.27%,年均增速15.8%,在八大类消费中增速最高。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支出为2826.8元,较2012年的886.3.元增长1940.5元,累计增长218.95%,年均增速13.75%,增速仅次于教育文化娱乐和交通通讯类支出增幅。城乡居民居住类支出在消费支出总额中分别占21.95%、18.86%,份量最大。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为48.46平方米,较2012年的40.86平方米增加7.6平方米,增长18.6%。

(三)教育文化娱乐需求增强,精神生活更加丰富

“仓廪实而知礼节”。物质的富足使人们产生了更高的精神需求,人们在教育文化娱乐上的消费逐渐增长,从增幅上看,农村远大于城镇。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298.5元,较2012年的1364元增加934.5元,累计增长68.51%,年均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2372.7元,较2012年的467.8元增加1904.9元,累计增长407.20%,年均增长19.8%,在农村居民八大类消费中增速第一 。从消费形式上看,子女教育投入、文娱耐用品的购买、出门旅游、体育健身等消费方式逐步进入居民的日常生活,居民消费倾向改变,精神文化需求得到进一步的满足,体现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交通通信消费快速增长,人们更加追求舒适

社会进步带来了交通通信科技的改变,科技改变生活,交通出行人们更加注重效率与舒适,家庭车辆拥有量逐年提高;信息时代的变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通信服务提速降费,极大的激发了居民信息消费需求,社会进入了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人们对通信的需求也日益增强,城镇居民百户手机拥有量从2012年的218部到2021年达到了311部。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为2015.1元,比2012年累计增长64.57%,年均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为1934.5元,比2012年累计增长274.82%,年均增长15.8%,仅次于教育文化娱乐支出。

(五)医疗保健消费较快增长,保健意识逐步增强

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232.5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51.65%,年均增长率达4.7%;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223.9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 183.31%,年均增长率达12.3%。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医保为人们提供了医疗保障,人们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尤其是身体健康,保健意识逐渐增强,居民医疗保健类消费从单纯购买必须药品及门诊住院费用为主,转向治疗与保健保养并重的消费模式,保健品、保健器具、保健服务等消费支出增长明显。

三、居民收支值得关注的几点问题

(一)疫情等外部因素对居民收支产生较大影响

世纪疫情与局部政治冲突,使世界百年未有之变局加剧,国际经济下行压力变大,国内经济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增多,疫情作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不确定因素,对居民收入与消费均产生较大消极影响。无论是大环境的疫情形势还是当地点状突发疫情,都会出现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用工计划缩减,市场预期转弱,市场需求相对疲软,甚至出现有些小型企业停产停业,失业率上升,城乡居民就业压力加大;疫情后受产业链恢复、市场消费需求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市场主体复工达效逐渐缓慢,尤其是餐饮、住宿、旅游及娱乐消费等第三产业在一定时期内受到较大影响。自2020年以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相对放缓。从消费端看,疫情期间,居民消费支出明显减少,尤其是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明显降低;疫情后时期,随着复工复产及经济的企稳回升,居民消费支出还要经历一定时期的逐渐恢复过程。疫情要防住成为经济要稳住的基础性安全保障。

(二)居民收入及消费结构尚待持续优化

在2021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占比53.5%、67.2%,体现了政策性增收因素的较大决定性;经营净收入分别占比39.7%、32.54%,需要进一步扩大;财产净收入分别占比6.8%、0.26%,反映城乡居民投资渠道不多,财产性收益不高,农村居民财富积累不足等状况。在居民消费支出方面,居住类支出在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分别占比21.95%、18.86%,成为仅次于食品烟酒类支出的第二大支出项目。与2012年相比,2021年城镇居民居住类消费支出增长3.74倍,增速在各类消费支出大类中位居第一,在总消费支出中占比超过教育文化娱乐类与医疗保健类之和;农村居民居住类消费支出增长2.19倍,增速在各类消费支出大类中位居第三,仅次于教育文化娱乐类、交通通信类,高于医疗保健类。居住成为居民消费支出的最大类别,且增速过高,对其他消费支出产生挤出效应,居住、教育、医疗仍然是居民消费的主战场,消费占比超过四成,不利于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

(三)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逊于城镇

受疫情冲击影响,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营业收入明显下滑,加之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大宗商品价格保持高位,水泥、煤炭价格创近期新高,市场主体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经营净收入明显受挫。从经营净收入绝对额来看,2021年禹州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4916.8元,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7229.4元;2012年禹州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044.9元,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038.3元。十年间城乡经营净收入增长额分别为12871.9元、1191.1元,农村经营净收入增长逊于城镇。

(四)城乡财产净收入增收渠道仍需拓展

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四大项中,财产净收入占比最低,且城乡差距仍然最大。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为房屋虚拟租金、出租房屋净收入构成,农村则多为红利收入、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居民理财意识不强、投资知识技能不高,投资理财收益较少,财产净收入来源比较单一,盈余普遍不高,可持续增长动力不足,且农村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尚未彻底激活,导致城乡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差距明显。

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建议

(一)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要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方针,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疫情防控与生产运营“两手抓、两不误”,保持双线运行;完善“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商贸不停业、物流不停运;有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贯彻落实全力稳企业、促发展,稳就业、保民生,强化投资、消费、出口、物流“四个拉动”和万人助万企帮扶行动,帮扶市场主体助企抒困,持续推进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省市具体配套政策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经济企稳回升,促稳岗增收,为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创造有利条件。

(二)深化改革助企抒困促稳岗增收

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疫情等超预期因素复杂局面,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加快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的宏观、微观,结构、科技等方面各项政策,坚持落实河南省及许昌市出台的相关的配套措施,抢抓机遇,积极淘汰落后产能,聚焦“项目建设,围绕新材料、装备制造、医药健康、陶瓷等重点战略发展优势产业持续发力,推动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为经济发展集聚发展潜力。突出创新引领,培育发展新动能,结合新业态发展,拓宽网创、直播带货等特色培训内容,启动职业提升行动,为企业提供“保姆式”的服务,为招引企业和项目注入“强心剂”,为经济回归正常运行空间营造良好微观经济环境,创造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进民生福祉

民生福祉是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应对经济下行的压力中市场主体的需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扩大社保覆盖范围,推动新业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参保,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提高养老金标准尤其要向高龄老人倾斜,提升保险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特困人员、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工作,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同时,还要稳定和扩大就业,强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市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拓宽企业吸纳、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就业渠道,探索开展直播带岗、线上招聘等就业供需对接服务,多措并举夯实经济发展之基,在居民生活上体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居民消费潜力释放

“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效应显现,有力促进了居民就业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从中央到省、市,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批促进消费的政策,包括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发放消费券、购物券,以及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居民消费能力逐步提升、消费场景不断丰富、消费意愿持续释放,消费回补趋势持续加强。要抓住经济企稳回升后居民消费由弱转强的有利时机,持续强化消费回补,促进市场消费快速回升,科学引导居民合理消费,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质升级。面对住房、医疗、教育三大民生支出对家庭其他消费的挤占较为明显的状况,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持续提高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促进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转变。通过及时出台并落实政策缓解各收入群体关心的居民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育幼等方面的压力,以推动居民消费潜力的进一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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