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县级主体责任、乡村具体实施责任、部门行业责任、驻村帮扶责任及督查巡查责任”的分级责任体系,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着力构建“大扶贫大脱贫”工作格局,持续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推进机制,每月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汇报会,研究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各乡镇及各专项行动小组工作汇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脱贫攻坚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部署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工作信息、制定工作台账、做好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固定每周二为全市“宣传帮困日”,具体推进各项帮扶工作。
三是完善培训制度。制定全市扶贫干部培训计划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分批分类组织开展扶贫业务培训,开拓眼界视野,丰富知识结构,提升驾驭扶贫工作的业务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深入推进现场观摩、领导暗访、等五级督导核查机制,强力实施督查结果月通报、季点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制度,对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和不能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市直单位严肃问责,以督查推进倒逼工作落实。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工作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制度约束、完善考核办法,对不符合要求、帮扶工作不力、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调整。
五是加强正向激励。积极挖掘扶贫一线涌现的脱贫先进典型案例等,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优先提拔重用,形成重基层、重一线、重实践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