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11411000005747138B/202607-00273
许政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6-07-06 05:4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嘉奖许昌市见义勇为人员的决定
许政〔2026〕 5号
其他
许政〔2026〕 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涌现出一批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以实际行动展现了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体现了新时代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评选推荐、评审公示,市政府决定,对朱泫硕、张海中、詹燚见义勇为群体,对吕自卫等6名见义勇为个人予以通报嘉奖,每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匡扶正义、临危不惧、舍己为人、奉献社会的优秀品质,推动形成见义敢为、见义众为、见义智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学习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维护好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争当英雄的浓厚氛围,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法治许昌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许昌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2026年7月1日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