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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期)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1-01-19 16: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期)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27日      

 

 

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期)实施方案

为助推我市信息化和城镇化高效融合,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许昌模式,根据《河南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许昌市建设成为全国首个基于黄河鲲鹏架构、具有许昌本土特色和亮点的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工业互联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城市数字化治理水平,提升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为许昌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城市生活,助力许昌市打造为居者心怡、来者心悦的“宜居之城”;进一步优化助企营商环境,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智造升级,促进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助推许昌市转变为智能制造、创新驱动的“智造之都”。

二、建设原则

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强化全局思维、需求导向及机制保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技术架构。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大局,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城乡、区域、产业一体化发展,秉承集约高效、利旧创新、资源共享、市级和县(市、区)联动的基本原则,实现市直各单位之间,县(市、区)之间数据连接、流程联通、业务联动,使业务管理横向到边,职能落实纵向到底,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二)统一架构、整合资源。各县(市、区)智慧城市建设要遵从许昌市智慧城市建设的统一技术架构,从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平台支撑层、业务应用层、多屏展示层,到相应的技术标准、安全保障、考核评价等制度规范等,秉承全市一体化的建设理念,增强“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好政务外网与专线专网、新建鲲鹏云与原有政务云、新建系统与现有系统、共性应用与特色应用、统建平台与分级平台的关系,充分利用全市一体化的云网、数据、共性支撑平台,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打破条块分割,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应用系统集约化、协同化建设。

(三)深化应用、务求实效。在充分完善通用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放在深化应用上,将应用效果作为衡量建设成效的主要指标,真正发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服务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和实效。

(四)政府引领、市场运作。坚持以政府为引领,全社会共同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有效的政策、资金引导和扶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参与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投资、运营和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基础类

1.城市数字平台。建设基于黄河鲲鹏云、政务云、大数据平台、视频融合共享平台、时空信息服务(GIS)平台、物联感知平台、融合通信指挥平台、能力开放平台的城市数字平台底座,赋能许昌城市数字化转型。将各个部门共性的信息化诉求进行集约化建设,构建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基础设施平台,实现共建共享、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及技术融合。(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智慧大脑。建设基于展厅、基础环境系统、大屏、支撑平台、中心库、总体态势及应用专题的智慧大脑城市中心。通过构建智慧大脑中心库,提供城市运行的体征监测、综合管理、集中展示、指挥调度、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服务,实现城市的智慧化运行管理,并应用于规划设计、产业发展、城市治理、政务服务、民生需求等各个领域。(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产业类

1.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基于营商助企服务系统、招商服务、兼容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框架下的有我市特色的企业金融服务系统和产业聚合监测系统等的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以企业码为媒介,衔接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升企业办事效率,提高企业融资便捷度,强化企业生态协同,精准监测企业运行状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2.工业互联网。建设许昌工业互联网二级标识码解析系统,联合电力装备制造优势企业,共建许昌市电力装备制造行业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打通行业产业链及价值链各方面数据和信息入口,搭建许昌综合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行业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抢占电力装备制造行业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高地,丰富面向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形成许昌市电力装备制造产业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民生类

1.智慧环保。建设基于环保大数据、固体废物污染管理系统和环保综合调度中心的智慧环保平台。通过构建智慧环保一张图,集成和展示各类环境监测要素,实现感知数据测的准、实时数据传的快、复杂数据算的清,为许昌市环境综合治理和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智慧管理与服务支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智慧交通。建设基于智能交通系统、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系统、智慧停车的智慧交通平台。构建许昌交通运行一张图,依托交通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实现人群流动与轨迹、车辆来源与去向等监控,为道路、公交规划与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对路口车流人流量的信息分析,优化信号灯显示逻辑,提高出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难题;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创新,对城市公共停车资源进行整合和智能化改造,对全市路内泊位、路外公共停车资源进行一体化运营监管,引导车辆合理停放,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3.互联网+政务。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大数据中心资源为基础的“一码通城”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力争实现国家和省系统与本地政务服务平台业务联通,数据联动;同时整合本地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及审批系统,实现民众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简洁、高效,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一码通城”利用二维码的形式实现市民自身身份核验,用扫码授权机制实现个人隐私数据的使用授权,在社会服务各领域逐步形成“一码通行”、“一码通办”、“一码通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4.智慧城管。基于现有数字城管平台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纵向对接国家平台的行业管理、指挥监督、综合评价、公共服务、舆情监测等子系统,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建立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专题库,对接智慧大脑可视化系统实现许昌城管一张图,实现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把平台建设成党委政府管好城市的重要“抓手”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5.智慧灯杆。建设集音视频监控、5G基站、WIFI热点、多媒体屏幕、充电桩以及天气、环境感知器等设备于一体的新型智慧灯杆。深度整合多类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集约、统筹”,降低城市建设成本,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解决当前城市出现的“杆站森林”顽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6.智慧教育。建设基于教育管理中心、应用中心、资源中心、个人中心、社区中心的智慧教育平台。教育管理中心支持各类教育数据的采集、汇聚、管理和分析,实现各级各类教育运行状态动态监测、全面管理、科学决策、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教育管理业务流程;应用中心通过应用分类将符合标准的各类应用接入,提供便捷的用户体验;资源中心通过引入签约名师、名校资源,聚合各类优质资源;个人中心实现用户入口、应用数据、应用流程的整合;社区中心为教师、家长及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与交流的社区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7.智慧医疗。建设智慧医疗业务平台。应用物联网技术,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开发居民健康管理、疾病管理等业务应用,提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8.智慧养老。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手机APP等技术手段,建立覆盖个人、家庭、社区、机构、民政和养老服务资源的综合性智慧养老平台,推广智能终端及服务,构建许昌市智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许昌养老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实现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与服务需求的有效衔接,实现服务过程的全面监管,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智能化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管理精细化、便民化,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9.智慧文旅。充分整合许昌市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及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原有功能模块,建设大数据可视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客流数据的统计分析,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监测调度指挥管理平台,对各景区实时人数进行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实现分流调度,通过对网吧等文娱场所和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诚信管理数据接入,实现行业透明管理。建设智慧文旅服务平台,通过完善各旅游企业、各公共文化场馆、各文娱场所线上预约、消费、服务等功能,接入“i许昌”、文旅许昌云等本地平台和支付宝、微信、美团等第三方服务平台,提升许昌文旅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一是建立协同建设机制。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统筹领导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建设综合推进组牵头负责,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监管,建立健全各县(市、区)和部门联动协调衔接机制,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二是建立专业咨询评估机制。组建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评估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考核。三是建立市场化建设运营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建设运营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引入优秀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供应商,共同打造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

(二)政策保障。制定并出台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及运营办法,推动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国家、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的政策指导意见,制定涵盖资金扶持、管理体制、人才保障、市场机制及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体系。积极推进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项目纳入国家、省重点项目,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及资金支持。

(三)安全保障。加强新型智慧城市网络安全规划、建设、使用,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御能力和管理水平。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采集、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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