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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起涉恶案件同日宣判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20-07-31 09: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729日,我市法院系统开展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4起涉恶案件同日宣判,涉及13名被告人。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法院系统开展的第9次集中宣判活动,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据悉,此次集中宣判活动涉及3家法院。其中,建安区人民法院宣判了2起涉恶案件,分别是韦某奎等6人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和韩某合等5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罪一案,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7年不等,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魏都区人民法院宣判的是牛某伟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襄城县人民法院宣判的是谭某卫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被告人牛某伟、谭某卫均系其他涉恶案件漏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3年。

本次集中宣判是我市基层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确保顺利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目标任务的具体体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聚焦案件清结,推进黑财清底,助力长效常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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