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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知识普及(六)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08-07-23 15: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公务员法》知识普及(六)

26、公务员奖励有哪几种类型?

答:公务员奖励的类型: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27、公务员奖励的撤销适用于哪些情形?

答:(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28、公务员处分有哪几种类型?

答:公务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9、《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及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30、公务员培训实行什么管理?

答: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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