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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多方发力严惩黑恶犯罪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9-14 10: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许昌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周密细致安排,并成立领导小组,大力开展专项斗争,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有力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极大地打击、惩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与不法犯罪,大大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高位部署全力保障工作开展

许昌市委、市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3次专题听取汇报,市长议事会5次具体研究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五岳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全市成立由政法委牵头、30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斗争的时间表、路线图。

我市先后召开了5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学习贯彻上级最新精神、要求,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市扫黑办着力抓好线索摸排、打击处置、深挖“保护伞”、基层组织建设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发挥统筹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把扫黑除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广辟线索严厉打击黑恶犯罪

2017年2月,许昌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部署开展了排查农村涉黑恶犯罪线索和严厉打击农村“村霸”、宗族恶势力犯罪工作,彻底澄清了村干部受打击处理底数。省扫黑办对我市的做法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我市各级各部门加大对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在村庄、社区、集贸市场、城市广场、商场、酒店等重点区域、场所张贴法检公司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9万余份、宣传标语4万余条,悬挂横幅2万余条,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斗争氛围;下发《关于加强全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移交工作的通知》,规范了线索收集、移交流程,畅通了收集、移交、反馈渠道,有效破解了线索收集核查中的瓶颈性问题;对2006年以来的涉黑恶人员名单进行统计,梳理掌握重点人员,并将这些重点人员纳入侦查工作视线,逐人建档、全市建库、动态管理,及时发现掌握黑恶犯罪群体违法犯罪线索。

立足线索排查工作,我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专案攻坚,充分运用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等措施,打掉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取得了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效。

多方发力确保斗争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许昌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参与,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政法机关密切协作、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各政法部门积极发挥法律保障作用,抽选了23名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人员,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学专家库”,进行专项法制保障和服务。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柏启传,对全市13起扫黑除恶重点案件逐一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分析研究案情,对案件侦办和收网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市扫黑办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督导,及时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保障专项斗争健康发展。

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重大涉黑涉恶线索直接组织核查、侦办,成立了专案组,直接对鄢陵县一起涉黑线索进行跟进,有力推进了案件侦办工作。

打建结合夯实组织体系根基

在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我市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和村“两委”换届紧密结合起来,对2017年排查出来的246个软弱涣散村全部选派新一轮驻村第一支部书记进行集中整顿帮扶。对排查出的34个重点村难点村,实行先整顿后换届,整顿不完成、换届不启动。同时,严把村“两委”换届入口关,成立由组织、纪检、公安、检察、司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取消候选人参选资格317人,净化了基层村组干部队伍,遏制了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干扰和侵蚀。目前,我市2459个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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