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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20-12-09 10: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2月8日,记者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根据省、市最新预报会商结果,我市未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高湿静稳显著,大气扩散条件差,本地污染易累积增加,污染呈加重趋势,12月9日—12日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自12月8日17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提升至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

对环境影响突出的水泥、砖瓦生产等16个重点行业,按照季节性生产调控指导意见和红色预警管控措施双重从严执行,其他企业严格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红色预警管控措施。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材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

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促露天矿山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经审批后可正常施工。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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