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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9-12-05 08:4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2月4日上午,许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单位解读《许昌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就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方案》确定了许昌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目标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整个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低于79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减少2天。二是2020年第一季度改善目标,即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低于88微克/立方米。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适时调整应急管控级别;同时,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重污染峰值,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近日,我市正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拟对焦化、铸造、医药等15个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采取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一方面鼓励“先进”,让治理水平高的企业受益;另一方面鞭策“后进”,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升级改造进程,全面降低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为确保确定的改善目标实现,《方案》提出了37项重点任务,以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其中包括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针对铸造、有色金属加工再生等产业集群,制订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分门别类地对“散乱污”企业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持续开展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洁净型煤监管,增加洁净型煤抽检频次,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行为,确保洁净型煤质量符合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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