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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重型运输车辆 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4-27 08: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强化重型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自2018年3月25日至6月30日,市攻坚办组织各相关部门重拳出击,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重型运输车辆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魏都区攻坚办联合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城管局、魏都公安分局等部门形成合力,组织执法人员设定流动检测点位,使用便携式尾气检测设备对辖区工地碴土车辆、环卫运输车辆和万里运输公司油罐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和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抽检。根据检测结果向被检车辆驾驶人当面出具检测结果告知单,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上报市交通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为切实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长葛市组织环保、公安、工商、交通、商务、城管、住建、质监等部门成立了重型运输车辆百日攻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肃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为原则,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从严从速从实推动重型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治理行动通过设立重型运输车辆抽检抽测站点,对重型运输车辆油品质量、污染控制装置安装使用及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抽检抽测,车主、采集人、见证人等多方对抽检油品签字确认后进行密闭并粘贴封条,由中石油、中石化工作人员送往许昌市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反馈市商务部门。对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使用车用尿素的)重型运输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查处并处罚金5000元;对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强制报废。同时,对不合格油品进行溯源,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加油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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