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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获评全省“较好”等次 禹州市、长葛市被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评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张占东、马兰等18名同志被授予“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许昌日报社【作者:【信息时间:2018-05-17 08: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昨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在全省脱贫攻坚第六次推进会上,我市被认定为2017年度全省脱贫成效综合评价“较好”等次。其中,禹州市、长葛市被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评为“2017年度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张占东、马兰等18名同志被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授予“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7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以提高脱贫质量为根本、以贫困户稳定增收为核心、以作风转变为抓手、以激发内生动力为保障,推进实施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计划”,持续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活动,深入推进“志智”双扶等工作,全年实现35个贫困村退出,7198户21081人稳定脱贫,超额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脱贫攻坚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工作基础更加扎实。严格按照“六个一”要求,扎实推进档卡规范化建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村入户走访调查,排查农户91.39万户,入户率达到100%,有效解决了错识、漏识、错退等问题,贫困底数全面澄清。

帮扶体系更加健全。建立了市、县、乡、村、户的五级帮扶体系,组建了2087个村级脱贫责任组,派驻898支驻村工作队、427名“第一书记”和1.35万名帮扶责任人,实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贫困户全覆盖,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帮扶措施更加精准。通过培训就业、产业发展、电子商务、金融扶贫、资产收益、政策落实以及辅助增收等7条途径,贫困群众增收门路更宽,增收途径更多,增收能力更强,实现“多元、长效、稳定”增收。

政策落实更加到位。全市成立12个扶贫政策落实专项小组,确定10个行业政策落实重点单位,梳理出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补贴、危房改造等7大项23条扶贫政策清单,逐条逐项落实到户到人,贫困群众获得的政策收益越来越多。

督查巡查更加有力。全市组成5个专项督查巡查组,采取定点常驻、跟踪回访、随机暗访等方式,分包5个县(市、区)开展常态化的督查巡查活动,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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