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商户在开办餐饮门店前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否则不予办理门头牌匾手续, 从源头上控制油烟污染产生。加强日常监管,对城区餐饮单位进 行拉网式排查督促,并按“一户一档”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 3 治理工作台账,督促安装油烟净化器,定期检查已安装油烟净化 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规范使用。将各县(市、区)的监控数据 统一汇总至平台,实现所有设备统一监管、统一调度、统一部署。 截至目前,共巡查餐饮服务单位 3156 家,检测 1252 家,下达行 政指导书 56 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5 份,立案处罚 5 起,督促 293 家餐饮服务单位清洗、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油烟在线监控 700 套。 (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