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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1-11-24 10: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23日,许昌市举办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领导介绍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和发展方向,市市场监管局四级高级主办杨志清介绍了市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等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杨志清介绍,在食品监管销售方面,我市通过评定食品销售安全风险等级,对食品销售活动实施不同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指导食品销售者合规经营,保证了食品安全。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每年评定1次,采用现场检查评分与将上一年度发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食品销售者调高风险等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如果食品销售者上一年度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调高一个风险等级;冷食类热食类等散装直接入口食品销售者、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如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可直接列为D级风险。新开办食品销售者的风险等级,在作出许可、登记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确定。

根据食品销售者不同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B级的食品销售者,每半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的食品销售者,每4个月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每季度至少监督检查1次。

截至目前,我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总数量21849家,覆盖率100%,其中A级4156家、B级7986家、C级6939家、D级2768家。不需取得相关许可证或登记证,持有营业执照即可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总数量476家,动态家数461家,覆盖率96.8%,其中A级131家、B级99家、C级48家、D级183家。

在餐饮监管方面,我市启动了对全市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评定采取评分方法进行,总风险值为100分,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为60分,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低)风险、B级(一般)风险、C级(中等)风险、D级(高)风险四个等级评定。   

静态风险等级主要依据餐饮服务业态和规模、供餐群体、制作食品的类别分档和数量等要素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静态风险等级确定。动态风险等级评定,主要依据静态风险等级和日常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主体责任落实等动态风险因素,结合每次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动态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

对获得许可或登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风险分级评定,一般情况在每年的12月底前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风险等级评定后,将当次检查的动态食品安全等级(优秀、良好、一般、差)与餐饮食品服务者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内容同时在店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依据当年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确定下一年度对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它管理措施。

目前,全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正在推进中,12月底前可全部完成首次评定。

建议广大市民在就餐时尽量选择动态风险等级较低(优秀、良好)的餐饮经营单位,切实保障就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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