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8年1-5月份,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共抽验食品1484批,涉及调味品、肉制品、饮料、糕点、酒类等30个食品大类,共检出不合格样品31批次,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7.9%。
不合格问题主要表现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农药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其中餐饮消费环节的自制油炸制品不合格占比较大,共计19批次,粮食加工品1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批次不合格。
市食药监局要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核查处理,对违法单位要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并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做好跟踪调查,严格控制风险。
同时,市食药监局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大对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检查力度,及时发布消费提醒,保障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