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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工程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1-10 16: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7年12月22日上午,禹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涛主持并发布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的进展情况。教体局副局长刘艺,卫计委副主任郑庆新,住建局副局长连先进,食药监局城区分局副局长杨兴灿,公安局副局长崔国辉出席发布会,为大家介绍“2017年禹州市十件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是投入78万元建设“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目前,市粮食中心已在南五里的0918粮食储备库建成一家名为禹州市成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该配送中心以中粮集团为战略合作伙伴,所经营配送的所有粮油产品均属中粮集团的大品牌。在城区及部分乡镇已规范建立 “放心粮油”店23家,另有9家粮油店已整改到位,12月中旬前可验收挂牌;其余8家申请店正在规范改造提升,12月底前可按时完成任务。二是投入45万元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目前,已打造210家餐饮店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已超额完成年初确定50家的目标任务。

禹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副局长杨兴灿回答了“禹州关注”提问的“如何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打造工作?打造后的示范店如何进行管理?”

副局长杨兴灿答:今年以来,食药监管局通过开展餐饮业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积极探索出了公众最直观、商户最敏感的“红黑牌”监管新模式,推出了“食品安全示范店”红牌和“卫生不达标 食品不安全单位”黑牌的激励机制和倒逼机制,运用“红黑牌”监管新模式,对城区的2000余家餐饮店的硬件基础设施进行了强制提升改造,使城区的餐饮店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已打造210家餐饮店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超过市委市政府制定的50家预定目标320%。

在管理方面,对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或投诉核实时,发现未持续保持发证时状态的取消其示范店资格;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叫停,对新申报的单位进行评定,优胜劣汰,不搞终身制。同时,我们对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实行“五个统一”管理:一是统一称谓,其称谓统一规范使用“食品安全示范店”;二是统一标识,“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标志、样式由我局统一制定;三是统一承诺,“食品安全示范店”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承诺,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行为合法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管,承担社会责任,诚信经营;四是统一亮证经营,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统一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五是统一监管电话,为了便于消费者申诉、举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经营者应当在明显位置向社会公布12331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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