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督查在线 > 政府工作报告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承担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前三季度落实情况的汇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0-10 10: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承担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前三季度落实情况的汇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许昌市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工作报告落实工作,对照《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8〕16号)要求和责任分解安排,近日,我市对承担的重点工作前三季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梳理汇总。督查了解的情况看,承担的26项重点工作中,林业生态建设、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2已完成省定目标,24按要求落实。特别是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方面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分别被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为“免督查”市。

一、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防范风险隐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2018年1至9月,我市新立非法集资案件3起,涉案金额1.43亿元,参与人数206人。目前,3起案件已全部侦办完结,侦办完结率100%。新立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4.2%、59.83%、93.68%,案件处置进度明显加快,侦办率、审结率均处于全省前列,没有发生因非法集资不稳定群体赴省进京非访事件。二是积极稳妥处置企业财务风险。先后出台了《许昌市企业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研究制定了“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联动机制”“企业经济纠纷案件主动管理会商制度”等具体工作措施,完善了分级处理责任制、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等,企业财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三是压降化解不良贷款。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的要求,用足用活上级政策,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司法手段、经济手段,加大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的管控力度。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协调解决企业问题39件,涉及金额11.6亿元,为企业调贷1.8亿元,分类交办涉嫌逃废银行债务清单及金融涉诉案件602笔,金额38.6亿元;核销处置不良贷款同比增加13亿元,6家银行业机构压降不良贷款5.5亿元,全市风险形势总体可控。

二、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2.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全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目前,我市列入省定处置名单的10家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已提前完成处置工作;1家省属国有“僵尸企业”也已按照省定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处置任务,顺利通过省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验收组的验收,得到了省国企改革办的充分肯定。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市保留行政许可事项90项,是最少的省辖市之一。“一次办妥”事项达到428项,已通过市政府网站和《许昌日报》向社会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主要指标排名持续全省第1,“放管服”改革走在了全省前列。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企业获得不动产权证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迈进全国全省先进水平市县乡三级“事项一张网”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为全市“互联网+政务”推广和应用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纵深推进“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5.64万份。四是完善升级“信用许昌”网站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省信用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实时信息共享,已归集30多个部门、1854万条信用数据(包括垂直报送反馈数据)。“双公示”共计18.91万条,其中行政许可15.97万条,行政处罚2.94万条。我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居第28位,位居全省第1。

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夯实发展战略支撑

3.抓好“四个一批”。一是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我市第一批推荐上报的29家企业全部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已达到120家第二批25家企业申报材料已上报省科技厅,正在组织做好第三批申报工作;组织近300家企业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注册,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做好“许昌英才计划”第二批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做好第三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征集工作。重点围绕优势产业、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开展了项目征集,共有34个项目通过了形式审核。四是做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申报工作。近期,我市推荐申报了2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3个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现正在积极组织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

4.促进“三个融合”。一是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今年以来,我市通过“科技贷”“科技保”带动银行信贷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2200万元,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10家单位确定为河南省第一批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促进军工与民用融合。“河南省(许昌)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方案”获省国防科工局批复,目前正以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功能区为载体,加快建设河南省(许昌)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促进“地方”与“国家”融合。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对接中科院,计划11月份在许昌举办2018年中国科学院(河南)科技成果发布暨项目对接会——百名科学家许昌行活动,目前正在做好专家、项目对接等准备工作。

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5.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着力推进郑许一体化建设。全长33.7公里的郑许市域铁路(许昌段)正在有序推进,预计2020年12月31日竣工。郑万、郑合高铁项目箱梁已全部架设完成,正在进行辅轨前的基础工作;4个新建高铁站正加紧建设。国省道干线公路涉及我市改建段项目5个,建设里程173.26公里,总投资约56.82亿元。目前,1个项目已完工,3个项目正在抓紧建设,1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规划。百兆及以上宽带已实现接入能力,年底前我市三家电信运营企业将全部实现千兆宽带商用。京广高铁和京港澳高速之间紧邻新郑的区域安排国储林建设任务2万亩,已全部完成。郑许快速通道道路全段景观设计绿地、林带806亩,计划于2019年3月完工。目前,道路两侧绿化带整体已经完成,现正在进行微地形打造和草坪铺设。

6.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谋划实施了概算总投资1382亿元的395个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目前已有59个项目完工,276个项目在建,60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开工率84.81%,已完成投资397.6亿元,正按时序要求推进中

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7.深入推进精准脱贫完成2087个村级脱贫责任组、759支驻村工作队、426名驻村“第一书记”和9397名帮扶责任人的调整工作。开展了各类实用技能培训135场(次),受益贫困户1182人;新增公益岗位1831个,转移就业20660人。目前,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3亿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2.1万户,金融扶贫工作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同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89户,占年度任务94.13%;免费配送药品9.49万人(次),免除贫困患者医药费803.89万元;为12827人次贫困学生发放教育补助1204.34万元;推进提标合线,农村低保、五保标准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免费发放贫困残疾人辅助器械1046件。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611个项目,开工606个,开工率99.18%;完工495个,完工率81%;资金正根据项目进度拨付中。

8.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目前,我市9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数据库汇交任务正在积极开展确权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二是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鄢陵县安陵镇8个社区65个村民小组已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集体资产总额达到16886.59万元;省级试点长葛市的16个镇(办)已全部出台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展开;国家级试点禹州市安排专项资金2184.32万元用于乡(镇、办)第三方技术服务费和监理费用。三是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市涉农贷款余额929.6亿元,比年初新增20.5亿元,占各项新增贷款24%。全市保险机构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25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08.5%。

9.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一是稳定粮食产能,调优调强农业结构。新建高标准粮田7.12万亩,秋冬季节计划播种强筋小麦60万亩,目前正在对播种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省下达我市的优质林果1.93万亩任务已全部完成;新增肉牛 886头,完成省定任务的140%,新增优质奶牛720头,完成省定任务的144%。二是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建安区被省列为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县,拟争取专项扶持资金800万元,用于支持世纪香食用菌公司和天和中欧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共抽检样品839个,样品检测合格率均为100%。四是强化农产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22个。

10.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市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已达9063家;新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5460人,带动就业28277人;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4175人次,发放返乡下乡创业担保贷款1662笔1.83亿元。

11.加强乡村有效治理。一是扎实推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按照不低于总人口2‰的比例,配备农村保洁员、配齐保洁设备和转运车辆,推行“户投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建立完善日常卫生保洁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目前,县(市、区)全部实行日常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基本实现城乡环卫设施一体化、垃圾治理市场化全覆盖。二是按要求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市2356个行政村、103个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部顺利完成。共选举产生村(社区)“两委”成员13309人。三是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省定目标任务313户的基础上,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538户。截至8月31日,已全部完工并验收完毕。目前,各县(市、区)正在开展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工作。

六、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12.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截至9月28日,全市优良天数152天,同比增加15天;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低于全年目标值4微克;PM10平均浓度为94微克/立方米,低于全年目标值1微克;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降幅分别位居全省第1位和第2位。

13.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截至目前,我市三个省控河流出境断面中,清潩河高村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北汝河大陈闸、颍河吴刘闸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总达标率为95.8%,位居全省第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

14.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印发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配合省定详查单位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工作,全面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对6个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确定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一步加强了工业企业污染管控力度。

15.加强生态保护修复。2018年度省林业厅下达我市营造林总任务12.89万亩,其中造林任务5.98万亩,森林抚育任务6.91万亩。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面积28.57万亩,占总任务的221%。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已全面划定,共计289991.12公顷。对全市存在的8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目前正在落实治理中。

七、积极发展社会事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6.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一是持续实施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2018年全市安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65所,已竣工投用25所(增加学位14330个),在建38所;2018年农村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100所,竣工投用69所(增加学位24212个),在建30所。二是深入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截至目前,开工218个,开工率98.2%,全省排名第3;竣工项目197个,竣工率88.7%,全省排名第4;在建项目21个;已形成学位5.1万个。三是继续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市332名适龄贫困儿童已有250名入学,77名未入学儿童均已妥善安排(共计82人,其中,1名死亡,1名毕业,2人外迁,1人不满6周岁)。四是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制定了《许昌市2018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共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11952份,贷款金额共计8198.65万元。五是持续深化教育改革。推行课后延时服务,加强对教师的激励,市财政每年已安排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延时服务和激励奖励。创新教师招聘方式,采取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方式招聘教师603名。初步探索并制定推进校长职级制、教师“县管校聘”等改革方案,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17.加快健康中原建设。一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建设。9个贫困村涉及的9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完工。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正积极建设。二是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印发《家庭医生签约实施细则》和《许昌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按照省里统一部署,今年在全省推广使用中国家医平台信息系统,目前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均已完成入驻工作,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乡镇卫生院76个,基本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快推进远程医疗信息服务、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在市域范围内实现1个市级公立三级医院、6个县级医院和10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远程会诊。建成城市医疗集团1个、专科联盟9个、城乡跨区结合医联体1个、县域医共体2个、远程医疗协作网1个。四是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共清理垃圾杂物1500余车、清除死角3300余处、清除胡喷乱画和小广告2500多处,出动26000余台次清扫设备,清扫保洁城市道路350条次,保洁里程600多公里。五是推进食品安全建设。9月6日-7日,我市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观摩活动,督促全市加快创建步伐,补齐短板,提升整体创建水平。保障中秋期间食品安全,共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302家,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1327家,出动执法人员4122人次、责任约谈56家、责令整改145家。

18.推进文化高地建设。一是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半月报制度,开展了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效能发挥情况专项排查。截至目前,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80个。二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共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628余家次,收缴各类盗版出版物1260册,删除网络有害信息60条。三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定了《许昌市打击“新闻四假”净化舆论环境“利剑2018”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共检查报刊经销单位、报刊亭262家次,收缴非法报刊书籍70件(册),暂未发现“新闻四假”问题。

八、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19.办好群众急需、普遍受益民生实事。一是谋划实施了《2018年许昌市十件民生实事》,认真落实了省定重点民生实事。目前,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正按要求积极落实中。二是对照政策要求不折不扣地提高城乡低保、基础养老金、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巩固完善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三是继续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截至目前,全市免费超声筛查18038人,筛查率51.91%;血清学筛查20301人,筛查率58.42%;新生儿“两病”筛查32076人,筛查率92.31%;新生儿听力筛查30978人,筛查率89.15%,各项指标均超过省定筛查率。7个深度贫困村电网改造任务已完成,400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提升、90座公厕建设等工作均在积极推进中。

20.持续增加居民收入。一是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标准。从10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长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900元/月,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700元/月,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300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特困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高医疗保障标准。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到位,所需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也已申报完成。

21.着力扩大社会就业。制定《许昌市就业创业全域网络覆盖工程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切实推进就业创业全域网络覆盖工程。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共培训72361人,其中新培养高技能人才5803人。开展跨区域就业各类活动共17场,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节后外出新增转移就业41176人。

2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已完成未参保人员40%的参保扩面任务,为2020年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奠定了基础。二是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运行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对完成参保登记的1946家参保单位,实施了正常的征缴发放,涉及在职职工105535名,退休职工45855名,确保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均正在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执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710.93万元,其中住院救助9265人次,门诊救助285人次,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4099人。

23.加大住房保障力度。2018年,全市省定棚改新开工目标任务21341套,省政府要求8月底前100%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22116套,占目标任务的103.6%。2017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3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24.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信访稳定方面,共发生群众赴京上访327批次430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51.3%、54.4%;共发生群众到省上访281批次638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40.0%、59.0%;赴京非访35人次,同比下降44.4%。社会治安方面,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涉黑恶团伙案件33起398人,共立传统盗抢骗案件8343起,同比下降20.25%,抓获犯罪嫌疑人962人,破案5080起,打掉团伙88个308人,破获系列案件224串1246起。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5.加强国防教育等工作一是抓好国防教育教材编写。我市教育部门正在联合许昌军分区编写《国防教育读本》,现许昌市已获批《国防教育读本》试点试用单位。二是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结合征兵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日,通过在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国防教育活动,增强了群众国防意识。积极开展“许昌舰”共建活动。为许昌舰荣立三等功以上的6名官兵每人发放了1万元创业基金。着力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6.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获得“良好”等次。二是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其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累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4次,涉及议题8个,办理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9件。三是秉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把该管的管好、管到位。四是坚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所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必须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对政府决策、协议、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重大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2018年930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