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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中心到许昌市开展国省道路况提升三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7-10 09: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到许昌市开展2021-2023年普通国省道路况提升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为纳入2021、2022、2023年度、2021-2023年项目已实施2024年下达资金预算的普通国省道路况提升三年行动项目,许昌市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有G240线毛屯刘至许漯界段修复养护工程等26个项目,总里程248.026公里。

评价工作组先后现场查看了襄城县、禹州市和市本级多个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招标、管理、审计、验收等方面资料进行了检查。在反馈会上,工作小组对我市普通国省道路况提升三年行动在提升路况、改善群众出行、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指出了在内业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价工作组强调,一是高度重视,协同配合,高质量完成评价工作。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年度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许昌市县两级公路部门要压实责任,建立协作机制做好工作衔接,多部门协同,对照项目清单,及时、客观、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检查组顺利完成评价工作。二是强化指导,采取措施,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市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区的行业指导,有效提升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力。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补充、完善资料,立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特别是进度滞后的项目,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对接,督促协调,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督促县级公路部门加大向属地政府汇报力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放宽项目资金落实的限制条件,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督促县(市、区)及时拨付国省补助资金,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四是认真总结,科学分析,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深入分析项目在资金投入与分配、组织管理、产出与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科学提出优化改进意见,进一步优化项目资金投入分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成效。

下一步,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认真总结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经验,逐项落实整改,全面促进普通干线公路路况和服务水平健康发展,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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