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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局领域营商环境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3-06 17: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抓省委省政府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历史机遇,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高位推动,党组书记任组长,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司其职,谋划推动好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走访活动,提高企业满意度。建立企业服务日制度,各县(市、区)和市局科室站所通过定期电话、微信、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所需所急所难,及时解决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对于复杂问题,定期汇总问题清单,召开会议,统一研究,统一解决,不断提高企业满意度。

(三)落实惠企政策,拓宽服务途径。编制惠企政策手册,加强政策宣讲。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打通融资通道,解决融资难问题。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绿色食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7号),研究适用我市企业政策措施,加快政策措施在我市的落实落地。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以及财政等部门对接,主动争取政策资金项目。

(四)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提高办证便利度。落实“审批事项免证可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持续“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流程”,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在线服务成熟度、办事指南准确度、服务方式完备度,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好办、快办”。

(五)创新服务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国家、省、市级示范企业,提升企业的规范水平和生产能力。建立规模企业名录库,制定企业跟踪服务分包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分包领导协助企业落实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分包科室和二级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组织我市农业企业积极参与农业展会,提升企业和农产品知名度。

(六)开展信用归集,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大力宣传信用法律法规和知识,强化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及时、全量、完整、准确推送企业信用信息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度,实现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和智慧监管。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对信用度高的企业给予项目申报等支持,对完成整改企业及时修复企业信用信息。

(七)规范执法监管,减轻企业负担。每月确定两天为执法检查日,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制定本部门和跨部门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执法对象,不断减轻执法检查对企业生产的影响。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与信用评价相结合,降低对高信用度企业的检查频率。

(八)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清理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建立清理存量政策长效机制。

(九)加强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柔性执法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贯彻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完善柔性执法机制,全面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

(十)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化解企业矛盾。利用好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办不成事”窗口、万人助企包联企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规范高效的处理机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在农业农村部门官网上开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意见建议、举报投诉等功能,拓宽渠道,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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