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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在全省首创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机制以来,我市已处理涉嫌围标串标企业4家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22-08-17 09: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我们一定立足岗位职责,做好协同监管工作。”近日,我市召开营商环境评价招标投标指标专班例会,就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是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共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规范“亲”“清”政商关系,优化阳光营商环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20年6月,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整合纪检监察、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各方力量,建立了部门协作、联合发力、领域全覆盖的招投标领域协同监管机制。2021年3月,市纪委监委又出台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违规违纪线索移交机制、案件查办配合机制和部门监督协同机制,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就发现或接到的问题线索依照职能进行初核,需要平行移交的,出具移交函将资料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办结后及时通报办理情况。这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机制。

此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补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异地评标、信用承诺制、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等短板,堵上制度漏洞,在探索协同监管、拓宽监督渠道、提升服务标准上求突破,通过大力推进监管和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化和电子化,实现了招投标监管全流程“无纸化”和“零跑腿”,有力助推了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减少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了招投标领域“同体监督”和各部门分散监管所带来的“多头执法”、各自为政、行业分割、资源浪费等问题,提升了监管和服务效率。据统计,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向有关部门移交证据资料15件,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处理涉嫌围标串标企业4家。

“我们将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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