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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1-12-02 09: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我市举办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和发展方向,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等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在食品监管销售方面,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指导食品销售者合规经营,我市通过评定食品销售安全风险等级,对食品销售活动实施不同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每年评定1次,并根据食品销售者不同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截至目前,我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总数量21849家,覆盖率100%,其中A级4156家、B级7986家、C级6939家、D级2768家。不需取得相关许可证或登记证,持有营业执照即可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总数量476家,动态家数461家,覆盖率96.8%,其中A级131家、B级99家、C级48家、D级183家。

另外,在餐饮监管方面,我市启动了对全市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低)风险、B级(一般)风险、C级(中等)风险、D级(高)风险四个等级评定。

静态风险等级主要依据餐饮服务业态和规模、供餐群体、制作食品的类别分档和数量等要素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静态风险等级确定。动态风险等级评定,主要依据静态风险等级和日常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主体责任落实等动态风险因素,结合每次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动态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

对获得许可或登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风险分级评定,一般情况在每年的12月底前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在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风险等级评定后,将当次检查的动态食品安全等级与餐饮食品服务者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同时在店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全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正在推进中,12月底前可全部完成首次评定。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广大市民在就餐时尽量选择动态风险等级较低(优秀、良好)的餐饮经营单位,切实保障就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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