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我市农村将建设“幸福院” 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9-07-17 17: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我市出台了《许昌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农村或涉农社区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休闲娱乐、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开展老年人互助养老,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在农村(社区)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休闲娱乐、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各级政府给予资金扶持,制定优惠政策,提供公共服务,组织培训并进行服务指导。同时,鼓励外出务工经商者回报乡亲,发动村民自愿捐款捐物,支持社会力量及志愿者自愿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把农村幸福院建设成为汇聚爱心的纽带、传递亲情的桥梁。

在建设标准方面,农村幸福院将按照就近设置、方便老人、功能实用、自愿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农家书屋或者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资源进行建设。幸福院尽量靠近村卫生室,向本村留守、独居、高龄、特困对象和非五保困难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娱乐、康复等服务。幸福院设置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餐厅、室外活动场所等,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在建设资金方面,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整合各类上级投向农村的资金;动员村里在外经商成功人士回报社会,参与建设;发动村民自愿捐助;利用各级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对建设力度大、作用发挥好的农村幸福院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农村幸福院建设将加快补齐我市养老服务短板,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逐步解决农村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养老难问题,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