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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7-18 09: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推进建筑行业建造方式的变革,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目标:加快生产基地建设,2018年底前重点扶持培育1~3家装配式建筑产业生产基地和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带动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的龙头企业;推动装配式建筑应用,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以点带面,以中心城区为装配式建筑重点示范推进区域;2018年由魏都区、东城区从政府投资或主导项目中各选择1个项目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自2019年起,重点推进区域政府或主导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2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非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20%,力争到2025年底此比例达到40%。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点任务,要制定发展规划,推行标准化设计,实施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推进一体化装修,加强信息化管理,推行工程总承包,推广绿色建材,确保质量安全。

在政策支持上,我市将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用地;设立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等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给予支持;同时,还实行税费优惠、科技支持、行业引导、招标支持、交通保障等政策支持。

在工作推动上,我市将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快项目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同时,把装配式建筑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节能减排、经济社会发展考评等监督考核,定期考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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