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2021〕5号)文件要求,我县及时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6412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长养老金149元,补发1-6月调增养老金574.39万元,已于6月22日上午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延续去年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职业年金)的0.88%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
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我市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为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