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驱动。先后出台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农村劳务输出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人劳、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手续上简化,税费上减免,资金上扶持,确保各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培训助动。采取用工企业、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培训和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给下岗失业人员“充电”,全面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技术“瓶颈”。三是服务拉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帮助各乡镇积极培育和发展劳务中介机构,努力健全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信息沟通渠道,把服务延伸到村,并形成了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管理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