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避免了由于了解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不良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由“一刀切”服务向有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分别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三是由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围绕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