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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7-07 20: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奖惩办法》规定,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监督主管部门分别对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护工作进行了实地复查,现将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第一名,市城管局97.49分

第二名,市住建局96.09分

第三名,长葛市94.99分

第四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94.35分

第五名,东城区91.63分

第六名,经济技术开发区90.78分

第七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0.00分

第八名,魏都区82.63分

第九名,建安区67.26分

二、结果运用

2个综合得分高于95分的优秀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6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合格单位:长葛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都区;1个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建安区,罚款13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魏都区在其清潩河管辖区域内私自放置趸船、搭建临时建筑物,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魏源广场多头管理,设施损坏严重长期未整改,卫生保洁不到位。

二是东城区在未接到市级调度指令情况下,擅自开启许扶运河退水闸,致使清潩河水倒灌至许扶运河,造成水源大量流失。

三是长葛市未报经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饮马河与小洪河交界处擅自开挖沟渠,致使饮马河水倒灌至小洪河,造成水源流失。

四是建安区所辖饮马河管理范围内,水面水绵水草垃圾长期未整改、沿河木质设施未修缮刷漆、管护人员不到位。

五是各责任单位防溺水宣传和安保巡防力度较小,部分河段警示标语损坏长期未更换。

六是各责任单位部分河段绿化带、护坡杂草滋生问题较为突出。

四、下步要求

(一)魏都区在通报发布后,立即拆除违法建筑物和趸船,并将其全部清除到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确保主汛期河道行洪安全;要尽快办理魏源广场交接手续,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监管。

(二)东城区须按照《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供水调度管理办法》《许昌市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标准评分细则》规定,严格执行水系调度指令,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河湖水系供水管理实行统一调度,不得任意改变调蓄、调度计划。

(三)根据《许昌市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长葛市对已开挖的沟渠立即恢复原状,并做好环境修复工作。

(四)建安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日派件和月实地复查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提高派件整改率。

(五)暑期已至,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安保巡防力度,及时更换沿河湖警示标语,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六)各管护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河湖水系管护工作,加大管护力度,提高管护标准,维护良好的水系环境。


附件: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情况

2022年7月7日   


附件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6月22日至29日对各责任单位6月份管护情况进行月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清潩河:市城管局、市住建局、长葛市、东城区、建安区、魏都区

饮马河:示范区、魏都区、长葛市、东城区、建安区

灞陵河:建安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发区、魏都区

其他河流:市城管局中央公园、魏都区连通渠、市住建局护城河、市城管局护城河、魏都区运粮河、东城区天宝河、开发区运粮河、魏都区幸福渠、东城区许扶运河、建安区灵沟河、魏都区灵沟河、建安区长店沟、魏都区长店沟

湖泊:建安区北海、东城区鹿鸣湖、示范区芙蓉湖、东城区秋湖湿地、魏都区灞陵湖、建安区秋湖湿地

其它湖泊:东城区东湖、开发区双龙湖、市住建局小西湖

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长葛市杜村寺湿地

二、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第一名:长葛市处置率88.46%

第二名:市城管局处置率88.00%

第三名:市住建局处置率84.85%

第四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处置率83.78%

第五名:东城区处置率80.61%

第六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置率79.55%

第七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处置率78.48%

第八名:魏都区处置率71.59%

第九名:建安区处置率63.28%

三、存在问题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问题台账.xls

四、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重在整改落实。整改报告于7月19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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