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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部分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停接访的通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1-08-05 08: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和要求,为减少群众走访途中以及到接访场所可能带来的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5日起,许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群众来访接待大厅暂时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暂停接访期间,群众可通过信件、网上信访、微信、电话、短信信访等渠道反映诉求,市信访局将进一步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快捷高效地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具体方式如下:

1.群众来信绿色通道。在信封右上角标注“人民来信”字样,通过邮政网点免费邮寄至许昌市信访局,邮编:461000。

2.网上信访。通过百度搜索“许昌市信访局”(网址:http://www.xcsxfj.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信访”进入许昌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注册”或“登陆”后进行投诉。

3.微信信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许昌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从首页下方“网上信访”模块进入,进行信访投诉。

4.手机短信信访。通过按照“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反映的具体事项及发生地”的格式编写手机短信,以文字方式发送至许昌市手机短信信访公开号码,提出诉求和建议。

许昌市委副书记                  17839153600

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8768801799 

许昌市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副市长       17839153601

许昌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18339056799

5.电话信访。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通过拨打许昌市信访局公开电话0374-2965937反映情况,提出诉求和建议。

6.复查复核。将复查(或复核)申请书、信访处理意见书(或复查意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寄至许昌市信访局。电话:0374-2965930。

 

许昌市信访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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