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奖惩办法》规定,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监督主管部门对河湖水系管护工作进行了实地复查,现将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市住建局95.79分
市城管局95.14分
建安区93.63分
长葛市93.60分
魏都区91.80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9.79分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9.15分
东城区85.40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79.03分
二、结果运用
1个综合得分高于95分的优秀单位:市住建局,奖励1万元;7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合格单位:市城管局、建安区、长葛市、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东城区,不奖不罚;1个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罚款4万元。4月份集中整治平坟工作中,各责任单位积极行动,成效显著,坟头总数1390座,已平整1264座,整改率91%,特提出表扬。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河段存在烧烤、采摘花木、攀树折枝等不文明行为。
(二)部分河段绿化树木病虫害较为严重,滩地内杂草滋生,干枯树枝未及时修剪。
(三)水系范围内木质栈道、塑胶地面有损坏,维修不到位。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灞陵河橡胶坝下游水面漂有大量黑色块状漂浮物,清理打捞不及时,影响观瞻。
四、下步要求
(一)责任单位要对所辖河段加强巡查,及时劝阻、制止水系范围内随地烧烤、随意损坏绿植的不文明行为。
(二)责任单位要遵循“先修后刷”的原则,对损坏、破损的木栈道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维修,确保5月底前完成所辖河段木质栈道、护栏、凉亭等设施的维修、刷漆养护工作。
(三)责任单位要及时对绿化树木干枝、断枝进行修剪,清除滩地滋生的杂草,切实做好园林绿化养护和病虫害治理工作。
(四)责任单位要加大入河排水口巡查和监测力度,堵疏结合,确保入河水质达标。
附件: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4月份管护情况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
2021年5月8日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4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4月20日至26日对各责任单位4月份管护情况进行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得分情况
市住建局(95.79分)
市城管局(95.14分)
建安区(93.63分)
长葛市(93.60分)
魏都区(91.80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9.79分)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9.15分)
东城区(85.40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79.03分)
二、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湖泊:东城区秋湖湿地、示范区芙蓉湖、建安区北海、东城区鹿鸣湖、魏都区灞陵湖、建安区秋湖湿地
灞陵河:建安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魏都区、开发区
清潩河: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建安区、魏都区、长葛市、东城区
饮马河:长葛市、示范区、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
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长葛市杜村寺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
其他河流:市住建局护城河、市城管局中央公园、东城区天宝河、市城管局护城河、魏都区连通渠、魏都区运粮河、开发区运粮河、魏都区灵沟河、建安区灵沟河、魏都区幸福渠、建安区长店沟、魏都区长店沟、东城区许扶运河
其它湖泊:市住建局小西湖、东城区东湖、开发区双龙湖
三、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市住建局处置率88.24%
长葛市处置率84.85%
市城管局处置率83.33%
魏都区处置率81.98%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处置率81.72%
建安区处置率80.33%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处置率76.92%
东城区处置率74.66%
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置率71.13%
四、存在问题
(见附表)
五、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4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逐一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5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