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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3月份管护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1-04-09 14:5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奖惩办法》规定,结合3月份各责任单位日常管护和派遣整改情况,通过实地复查,现将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长葛市93.78分

建安区91.54分

魏都区91.10分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90.88分

市城管局86.86分

市住建局84.76分

东城区82.44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80.01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8.69分

二、结果运用

8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合格单位:长葛市、建安区、魏都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奖不罚;1个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罚款1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河段水面管护力度不够,柳穗、柳毛、水绵、白色垃圾等漂浮物较多。

(二)水系范围内木质栈道、护栏、凉亭、桥梁存在不同程度脱漆、生锈、损坏现象。

(三)部分责任单位绿化补植补栽工作及破损、字迹模糊警示标牌、河长制公示牌等更换工作进度缓慢。

(四)清明节期间水系范围内普遍存在私自拢坟、烧纸、祭拜现象。

四、下步要求

(一)责任单位要针对春季滋生的柳穗、柳毛、水绵等问题,采取有效手段,加大打捞频次,确保水系景观。

(二)责任单位要对所辖河段木质栈道、护栏、凉亭等进行全面维修、刷漆养护,力争5月底前完成。

(三)未完成补植补栽工作的单位要加快进度,警示标牌、公示牌等更换工作需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各责任单位要组织开展水系范围内葬坟、烧纸等问题的集中整治活动,该活动将作为4月份重点复查内容。

 

附件: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3月份管护情况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     

         2021年4月8日           


 

附件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3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3月24日至29日对各责任单位3月份管护情况进行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得分情况

长葛市(93.78分)

建安区(91.54分)

魏都区(91.10分)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90.88分)

市城管局(86.86分)

市住建局(84.76分)

东城区(82.44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80.01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8.69分)

二、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湖泊:建安区北海、东城区秋湖湿地、东城区鹿鸣湖、魏都区灞陵湖、建安区秋湖湿地、示范区芙蓉湖

清潩河:市住建局、建安区、长葛市、东城区、魏都区、市城管局

饮马河:长葛市、建安区、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

灞陵河:建安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魏都区、开发区

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长葛市杜村寺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

其他河流:市城管局中央公园、东城区天宝河、市城管局护城河、魏都区连通渠、魏都区运粮河、开发区运粮河、市住建局护城河、建安区灵沟河、魏都区灵沟河、魏都区幸福渠、建安区长店沟、魏都区长店沟、东城区许扶运河

其它湖泊:东城区东湖、市住建局小西湖、开发区双龙湖

三、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长葛市处置率86.49%

建安区处置率82.26%

魏都区处置率81.19%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处置率78.26%

市城管局处置率77.61%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处置率76.92%

市住建局处置率76.36%

东城区处置率73.63%

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置率72.81%

四、存在问题

     3月份管护问题台账.xls

五、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3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逐一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4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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