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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10-27 17:3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0〕17号)要求,我市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各自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中小学校1059所,教职工50768人,在校生713256人。

其中,普通高中35所(民办17所),教职工7874人,在校生79584人;初中205所(民办58所),教职工18492人,在校生205526人;小学819所(民办152所),教职工24402人,在校生428146人;中等职业学校10所(民办2所),教职工1989人,在校生32927人;特殊教育学校5所,教职工112人,在校生366人;幼儿园1257所(民办995所),教职工21020人,在园幼儿210876人。

二、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2020年相关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情况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一是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断健全和夯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二是着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三是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坚持带头上讲台讲党课,大力推进“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建设,确保教育系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2.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情况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南省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同时,提升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水平。一是落实好“两操”和“阳光大课间”,组织开展“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生“晨光、曙光”体育比赛活动,积极推动各类体育社团发展,引导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二是通过中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倒逼机制,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戏曲进校园,推行戏曲特色韵律操,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培养学生艺术修养。三是依托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落实安排劳动实践课程,开展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

(二)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出台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3)全面推进许昌教育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先后出台了《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许办〔2017〕17号)、《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办〔2018〕22号)、《中共许昌市委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许发〔2018〕20号)、《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许昌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许发〔2020〕6号)、《许昌市教育现代化2035》、《许昌市教育扶贫行动指挥部工作方案》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4.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情况

(4)加快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一是加快高中学校扩建扩容。按照《许昌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2021年)》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新建高中2所(襄城中学、建安区一高),改扩建5所;到2021年底,全市新建高中2所(建安区二高、长葛市第二高级中学),改扩建10所,配齐所有选课走班教室,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二是加大高中教师补充力度。2019年全市招聘高中教师275名。2020年市直高中面向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河南大学考核招聘53名应届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高中教师。市直普通高中在依据国家规定标准完成教职工编制配备的基础上,按5%左右的比例增配了走班教学所需教师编制。

5.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

(5)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空中招聘”。疫情发生后,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线上招聘平台迅速建立,广泛邀请企事业单位参与招聘。截止目前,累计通过平台提供岗位达两万多个。二是鼓励学生参军入伍。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大学生参军入伍,2019年共有198名大学生应征入伍,2020年有意愿参军330人,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评为“河南省征兵工作突出单位”。三是深化产教融合。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了许昌中高职职业教育联盟、中原电梯联盟、黄河鲲鹏学院等校企合作平台,实现了专业教育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衔接,目前,通过校企合作平台签约的学生达到656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积极推进与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合作,共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开展科研服务、成果转化、人员培训、学生实习实践、就业等多方面合作,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6.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情况

(6)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增加。我市共有1257所幼儿园,其中:民办幼儿园995所,公办幼儿园262所。全市在园幼儿210876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47649人,民办园在园幼儿163227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29256人。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3.89%,完成2020年底省定80%的目标。

(7)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完善工作台账,逐园治理,全市已完成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任务37所。推进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许昌市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截止目前,全市76个乡(镇)共有公办中心幼儿园124所。

7.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情况

(8)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2019年春季,教育部下达给我市18051名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经反复排查,逐一核对,全市共劝返辍学学生646名,控辍保学台账已经全部销账归零,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76%。

(9)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2018年我市所有县(市、区)均已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根据《推进许昌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指导意见》,2020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已经完成了学校布局规划。待河南省启动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后,积极推动魏都区、襄城县、建安区和长葛市率先通过国家认定。

(10)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印发了《许昌市主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实现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8.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情况

(11)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2019年,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51637人,中职学历教育招生人数21528人,普通高中招生人数30109人,职普比为4.1:5.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7%。2020年,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66123人,中职学历教育招生人数23857人,普通高中招生人数34332人,职普比为4.1:5.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8%。

(12)逐步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有效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深化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试点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聚焦竞赛课程、国际课程、培优课程以及人文、数理、体艺、科技等特色项目,培育和打造办学特色。

9.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情况

(13)持续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落实市域高水平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执行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19年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认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院校;2020年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电气自动化专业被评为河南省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14)加快发展中职教育。落实《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2019年许昌科技学校、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成功申报、获批河南省高水平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项目;许昌科技学校、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和许昌技术经济学校3个中职学校成功申报获批河南省高水平专业(群)项目。

10.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情况

(15)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一是强化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管,定期开展办学行为检查活动,引导帮助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服务能力。二是坚持政策扶持,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加大对中小学乱招生、乱办班、乱收费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健全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制度,对违规办学开展联合执法,进行专项治理,有力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11.优化特殊教育资源情况

(16)统筹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认真落实“一人一案”,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零拒绝、全覆盖。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随班就读和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建设。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12.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发展工作情况

(17)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发展。2020年初疫情暴发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专班,下设7个工作组,及时研判我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措施,协调解决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教育局紧紧围绕“保返校复学、保师生健康”这一中心任务,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展开全面部署,确保全市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顺利复学,确保高考、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了疫情防控常态化,教育教学正常化。

13.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情况

(18)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履职情况的督导评价。2019年11月12日至20日,市教育督导室对9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价,并下发了反馈意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反馈意见,积极整改,成效显著。

(19)完成无证幼儿园的治理工作。2019年全市无证幼儿园治理任务77所,已按照时间节点全部完成。2020年全市无证幼儿园治理任务49所,已完成治理24所(准入13所,取缔11所),剩余25所正在推进治理,拟准入15所、取缔4所,整合6所。

(20)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市、县、乡三级网络(市级督导、县级筹划、乡镇实施),以乡镇、街道和社区为单位,发动社区干部和网格负责人,及时排查、整治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三公开一备案制度”,要求培训机构公开收费、公开课程、公开师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21)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规划建设。按照《许昌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规划》,许昌市2019-2022年农村寄宿制学校规划建设138所,其中2019年33所,2020年29所,2021年45所,2022年31所。2019年33所建设任务全部完成;2020年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29所,截止目前,建设完工13所,主体完工2所,在建5所,其余9所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22)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教育局密切关注全市中小学教师负担,多次到学校走访调研,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查,梳理出减负清单,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之中。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14.保障教育财政投入情况

(23)确保两个“只增不减”。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完成68.36亿元,比上年64.03亿元增长6.7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9%,其中: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完成11.22亿元,比上年10.78亿元增长4.08%,占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3%;2019全市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7019.29元,比上年6708.34元增长4.6%.

(24)认真落实各类生均公用经费。2019年全市各类生均经费政策落实到位,上级下达和地方配套资金按政策标准及时拨付到位。

(25)规范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2019年市直教育附加收入完成27364万元,支出完成27364万元,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教育。

(26)规范管理使用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2019年,严格按照中发〔2018〕27号文件规定,暂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

(27)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政。2019年拨付教师继续教育经费215万元。

1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2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储备制度,做到“空编即补、空一补一”;二是创新教师招聘方式,逐步形成教师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特岗招聘为补充的教师招聘长效机制,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三是继续推进“县管校聘”,2019年以襄城县为试点推行“县管校聘”改革,2020年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四是校长专业培训、教师岗位轮训及业务考试参与率达到100%。

(29)提高中小学教师收入津贴及待遇。市直及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都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特岗教师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30)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政策。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统一调整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标准。目前,市直学校及各县(市、区)学校均已按照政策正常发放到位。2019年许昌市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规划488套,其中建成投用90套,竣工验收160套,主体施工194套,装饰装修44套。2020年,全市共规划农村教师周转宿舍1972套,截止目前,主体施工80套,其余1892套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各县(市、区)共需新建农村教师保障性住房10836套,2020年新建1900套,2021-2024年,每年完成20%以上建设任务。

(31)开展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直教育系统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情况,建立整改台账,进行分类整改,被抽调借用的中小学教师已返回教学岗位。

(32)拓展教师补充渠道。加强县域内教师的交流,采取县域内城区之间、城镇之间、镇区之间教师交流和集团化办学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教师向乡村流动,实现教师队伍区域内统筹管理、合理配置。2019年6月至今,我市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1622人,其中交流骨干教师464人。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职称评审过程中,对农村教师的优质课、表彰、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业绩要求均比城市教师降低一个等次。在2019年中高级职称评审中,有221人享受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政策,有354人享受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政策,有36人享受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政策。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

1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情况

(3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一是建立地方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学校安全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体系。二是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提升法治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在市政府食安办的领导下,做好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为目标,全力推动全市公办中小学校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第三方配餐为辅的中小学生午餐供应模式,确保有用餐需求的学生全覆盖,达到食材源头可溯,确保学生安全就餐。

(七)教育督导保障情况

17.设置教育督导机构和专职人员配备等情况

(34)进一步完善市、县、校三级督导管理体制。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增补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进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委员进行了调整,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督导人员。

(35)切实保障教育督导经费。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教育督导经费5万元。

(八)上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整改情况

18.2019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6)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19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豫政教督〔2020〕2号),我市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专题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入学入园压力较大;

2.乡村教育发展相对薄弱,城乡发展不够均衡;

3.提高教育质量任重道远,距离群众享有公平优质教育的期盼仍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

1.加快补齐教育短板

一是着力解决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问题。抓住机遇,实施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工程,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着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二是着力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问题。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大力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工程,确保到2022年底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三是着力解决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问题。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缓解“大班额”问题。四是着力解决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五是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现错位发展、特色发展。

2.加大教育改革力度

启动实施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新三年攻坚计划”,由“加快教育从硬件提升”向“教育水平全面提升”攻坚转变,以“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质量”为主线,着力实施“铸魂、强基、提质、革新、固本”五大工程,全面做强做优许昌教育。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和质量的规范引导,提供优质服务。注重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从重知识转向知识能力并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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