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禹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禹州市鸿畅镇角子山西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土石料利用方案》、《禹州市鑫利祥建材有限公司周边公共区域矿山生态修复和土石料利用方案》。我局组织专家对上述两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两方案及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5日。如对以上两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苏朋周
联系电话:0374—2983991。
禹州鑫利祥矿山生态修复和土石料利用方案、图纸、专家意见公示9.8.zip
2020年9月17日